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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百集团(600693) - 东百集团敏感信息排查制度(修订)
FJDBFJDB(SH:600693)2025-10-24 10:32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的真实与准确,强化敏感信息排查与管理,提高投资者关系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敏感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通过网络(微信、微博、股吧及其 他新媒体等,下同)及报刊、电视、电台等媒体对公司的报道、传闻等, 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敏感的其他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敏感信息报告义务人"(以下简称"报告义务 人")包括: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敏感信息排查制度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三)公司各职能部门、经营单位的负责人; (四)公司派驻各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五)其他由于所任职务或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筹划、论证、决策等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