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百集团(600693) - 东百集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修订)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 第一章 总则 . | | --- | | 第二章 内幕信息范围 - 1- | | 第三章 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 | 第四章 内幕知情人的登记备案 | | 第五章 外部使用人管理 . | | 第六章 保密与责任追究 - 7- | | 第七章 附则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公开、公平、公正 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 董事长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具体工作负责 人。公司证券事务部门系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及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 事机构,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