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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正新材(603186) -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WAZAMWAZAM(SH:603186)2025-10-24 10:32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十月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 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 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的产生和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 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成员担任,负责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召集人 在成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成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在该任期内,如 有成员不再担任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