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正新材(603186) -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 |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四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和子公司 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对外报道、传递文件、软硬盘、录音(像)、光盘等资料) 向内幕信息知情人以外的任何第三方进行泄露、传递、报道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 或作出明示或暗示性的说明。对外报道、传递文件、软硬盘、录音(像)、光盘等资料涉及 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同意(并视重要程度呈报董事会审核), 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 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上交所")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或网站上公开披露。 第六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第 1 页 共 6 页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行为, 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