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华正新材(603186) -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WAZAMWAZAM(SH:603186)2025-10-24 10:32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 |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职责和程序,促使董事会秘书更好的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聘任一名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 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解聘及任职资格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 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