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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明环保(603568) - 伟明环保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WEIMINGWEIMING(SH:603568)2025-10-24 10:33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指 定联系人,负责管理公司信息披露部门。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 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三条 公司设立证券部门,由董事会秘书分管部门工作。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章 聘任与解聘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