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四环(000518) -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 (三)有利于公司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利用。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原则上由股份公司集中进行,子公司确有必要进行对 外投资的,须事先经公司批准后方可进行。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活动实施指导、 监督及管理。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 管理,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根据《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规章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现金、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等作价 出资,进行设立、并购企业(具体包括新设、参股、并购、重组、股权置换、股 份增持或减持等)、委托管理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形式进行的各项投资 活动。公司对外投资应遵循以下原则: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职责分工和授权标准 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交易(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