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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四环(000518) -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JSSHJSSH(SZ:000518)2025-10-24 10:33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六条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委托理财,其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 过十二个月,并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要求,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正常进行,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公司委托理财应当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或者 公开披露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 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公告。 使用暂时闲置的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应当说明必要性和合理性。 第三章 审批权限与执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委托理 财业务的管理,提高资金运作效率,防范委托理财决策和执行过程中的相关风 险,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 交易》、《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