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四环(000518) -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 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 理规定》(以下简称"《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 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公司应和其他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