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捷股份(002192)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融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保护投资 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对外提 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 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三)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一)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对外提供资助; (二)为他人承担费用; (三)无偿提供资产使用权或者收取资产使用权的费用明显低于行业一般水平; (四)支付预付款比例明显高于同行业一般水平; (五)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构成实质性财务资助的行为。 (三)深交所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