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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四环(000518) -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JSSHJSSH(SZ:000518)2025-10-24 10:48

第三条 公司经理人员应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 并负有下述忠实义务: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的 工作行为,保障总经理依法履行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 《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履行职权除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经理人员的职权范围 第一节 经理人员的职责 (一)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挪用公司资金; (二)不得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不得利用职权贿赂或者收受其他非法收入; (四)未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或者股 东会决议通过,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但向 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经股东会决议通过,或者公司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能利用该商业机会的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