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昂技术(300603) -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LeonLeon(SZ:300603)2025-10-24 10:47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保障公司总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合法化、科学化 和制度化,确保公司总裁正确行使《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和董事会授予的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以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之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裁对董事会负责。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 开展工作。 第二章 总裁的任职条件 第三条 总裁的任职资格: 第四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裁、副总裁或者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但聘任总裁、副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 的二分之一。 第五条 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的,不得担任公司总裁。 第六条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总裁连聘可以连任。 第三章 总裁的职权 第七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