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昂技术(30060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LeonLeon(SZ:300603)2025-10-24 10:47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工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二十条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 其他组织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管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行买卖股票,视作本人所为,也应遵守本制度并履行 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总监。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下列时间内委托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报其个人 及其近亲属(包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