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昂技术(300603)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LeonLeon(SZ:300603)2025-10-24 10:47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管理人员的产生,增强董事会选举程序的科学性、民主性,优化董事 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以下简称"高管")的人选、选拔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的高管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两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 员由全体委员过半数提名,并报请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 由半数以上委员共同推举一名委员代履行职务,但该委员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