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源文旅(600576)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0月)
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浙江 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祥源 文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 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 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