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源文旅(60057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更有效地履行 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浙江祥源文旅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基本义务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公司全体董事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 务。独立董事还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职。 第三条 董事会职权的行使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本规则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董事会应当严格按照股东会和《公司章程》的授权行事,不得越权形成决议。 董事会审议授权事项时,董事应当对授权的范围、合法合规性、合理性和风险进行审慎 判断,充分关注授权事项是否存在重大风险。 公司发生的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