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源文旅(60057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 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和《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满、 解任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辞任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收到 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 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四条 如存在以下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但存在相关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