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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源文旅(600576) - 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 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 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 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五至七名成员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 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 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本实施细 则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