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源文旅(600576) -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 (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 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 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 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应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承担审计委员 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 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