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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源文旅(60057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

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 下同)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保证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 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选聘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应当遵照本制度, 履行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 第四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 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前,公司不得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开展财务报表审计业务。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会 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六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以下资格: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