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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世生物(688399) -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SSSWSSSW(SH:688399)2025-10-24 11:02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二十条 独立董事向公司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其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 明时,年度述职报告应当包括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第二十一条 除非另有规定,本制度所称"以上"等均包含本数。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 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如与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 触,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不定期会议召开的通知应至少包括上述第(一)、(三)项内容。 (二) 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 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独立董事行使以下特别职权前应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 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一) 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 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三) 提议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