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世生物(688399) -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等专门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 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第二章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2 (一) 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二) 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职称或者博士 学位; (三) 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 位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七条 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形,由 此造成公司独立董事达不到法定人数时,公司应当按规定补足独立董事人数。 第八条 独立董事应当持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第九条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 具有本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 (三)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 则; (四) 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