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宇股份(300563) - 董事会议事规则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议 事和决策程序,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保 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和《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战略和重 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1 名、独立 董事 3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副董事长 1 名。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 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