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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宇股份(30056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SHEN YUSHEN YU(SZ:300563)2025-10-24 11:03

第五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涉及公司的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对外报道、传递的文件、音像、光 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公司董事会秘书审核同意(并 视信息重要程度报送公司董事会审核),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人员的范围 第六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涉及公 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以及 《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是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的 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和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入档事宜。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审计 委员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 记备案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 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第四条 公司及下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