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利达(00268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及《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是公司经 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东 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