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吉股份(603058) -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 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 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 人士担任召集人。 公司可以根据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