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京山轻机(00082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J.S. MachineJ.S. Machine(SZ:000821)2025-10-24 11:33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 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 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董事会成员中 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委员。 独立董事因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 规定的情形提出辞任或者被解除职务导致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 符合本实施细则或《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 公司应当自前述事实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监察部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 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