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轻机(000821)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投资的管理,保障对外投资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利益,实现投 资决策的科学化和经营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 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主要包括股权投资、证券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等。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 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产业规划要求,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力,有利 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并有预期的投资回报。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对外投资管理的组织机构 第五条 公司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 第六条 公司股东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