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白药(000538) - 云南白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2025年10月修订)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 督,充分发挥审计在风险防控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 《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负责监督及评估公司外部、内部审计工作,监 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并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第三条 本工作规程所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与《公司章程》规定一致。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不在 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两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会计专业人士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 一:(1)具有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