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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固股份(00248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JINGUJINGU(SZ:002488)2025-10-24 11:48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的 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 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 票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 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单位,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进行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但不限于: (一)接触、获取重大信息的公司内部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公司内部参与重大事项筹划、论证、决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