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达股份(00256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10 月)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 集人。其中,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二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 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 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或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 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 1 页 共 10 页 第五条 独立董事的选任、职权、任期等事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执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