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达股份(002560)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10月)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5年10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河南通 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股东是指拥有公司控制权的股东。有下列情形之 一 的,为拥有公司控制权: (一)持有公司 50%以上股份; (二)可以实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 (三)通过实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 任; (四)依其可实际支配的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 影响;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 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如无特别说明,包含其关联 人。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