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源信息(300184) - 内幕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10月24日)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材料,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包括公司直接或间接 控股50%以上的子公司和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公司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工 作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 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备和完整,报送及时。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