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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都机场股份(00694) - 公告持续关连交易运行维保服务框架协议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 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 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上市規則的涵義 於本公告日期,母公司為本公司的控股股東,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的約58.96%。由 於北京博維由母公司全資擁有,故北京博維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因此,運行維保服 務框架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的該等交易構成上市規則第14A章項下本公司的持續關連 交易。 由於有關運行維保服務框架協議的最高適用百分比率(定義見上市規則第14.07條)高於 5%,故其項下擬進行的該等交易(包括年度上限)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A章有關申報、 年度審閱、公告及獨立股東批准的規定。 - 1 - 臨時股東會 公告 持續關連交易 運行維保服務框架協議 運行維保服務框架協議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日的公告,內容有關前運行維保服務框架協 議,該協議將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屆滿。由於訂約方擬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後繼續不時進行性質相近的交易,於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本公司與北 京博維訂立運行維保服務框架協議,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