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发铝业(002578)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能力,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相关规范性文件和《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由公司董事组成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独立工 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委员组成,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 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上市公司内外部审 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