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口腔(0265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武漢大眾口腔醫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工作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武漢大眾口腔醫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及高 級管理人員的產生,優化董事會組成,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 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以 下簡稱「《香港上市規則》」)、《香港上市規則》附錄C1所載的《企業管治守則》等相 關適用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及公司本次境外公開發行股票並 上市後適用的《武漢大眾口腔醫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 依照董事會決議,公司特設立董事會提名委員會,並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武 漢大眾口腔醫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工作細則》(以下簡稱「本細則」)。 第二條 董事會提名委員會是公司董事會下設的專門工作機構,主要職責是 對公司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選擇、選擇標準和程序進行 研究並向董事會提出意見和建議。 本細則所稱的高級管理人員,是指公司的總經理、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 財務負責人以及由董事會明確聘任為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其他人員。 第二章 人員組成 第三條 提名委員會成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