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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峰科技(30002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GiforeGifore(SZ:300022)2025-10-26 07:47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 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 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在委员会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产生。 第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