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晶科技(300279) -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HODGENHODGEN(SZ:300279)2025-10-26 07:48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无锡和晶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 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向董事会报告工 作并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委员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董事担任,其中两名委员为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会计专业人士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2、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者 博士学位; 3、具有经济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