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晶科技(300279) -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授权管理规则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管理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授权管理 工作,确保公司规范化运作,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 及《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的授权管理包括: (一)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 第三条 授权管理的原则:在保证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 提高工作效率,使公司经营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程序化。 第六条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长依法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或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规则、《公司章程》、本规 则、公司其他管理制度、规章规定的职权或董事会授予的职权。 第七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负责人,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的日常经营性事项,原则上由总经理审批和决定,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或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规则、《公司章 程》、本规则或公司其他管理制度、规章规定应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