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孚生物(300482) -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 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 则,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工作,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 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 宜,公司其他部门、子公司等负责人为其管理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责任,负责其涉 及的内幕信息的报告、传递。公司证券事务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的日 常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披露、备案、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