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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孚生物(300482)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制度性文件及《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行为和信息 披露等相关工作。本制度中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所有规定,均同样适用于 其关联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 (一)直接持有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 (二)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 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三)在公司股东名册中持股数量最多的股东; (四)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或者其直接持 有的股份达不到控股股东要求的比例,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 够实际支配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