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普股份(30102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倡导理性 投资,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提升公司投资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和《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宗旨和基本原则 第三条 公司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