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鑫磊股份(301317) -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二五年十月 | | | |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 | --- | |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 | | 第一节 通知 . | | 第二节 公告 . | |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 |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 | 第十章 修改章程 . | | 第十一章 附 则 |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东部新区潮平街 8 号,邮编:3175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719 万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建立党的工作机构, 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保障党 组织的工作经费。党组织在公司职工群众中发挥政治核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