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新能源(001258) -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 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环境、社会和治理(ESG) 等方面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提升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 事会负责。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发展战略 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并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一名委员由独立董 事担任。 第四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 责召集、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