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新能源(001258) -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 "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和审慎、 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为"《上市 规则》")和《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依据《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对 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应当认真履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 责,确保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平对待全体股东,并关注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第四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列席董事会会议的公司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