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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新能源(001258) -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 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行为,促进董事会秘书依法履行职责,保护公司及公 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有权 获取相应的报酬。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 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项,包括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接待来访、回答咨 询、联系股东,向投资者提供公司公开披露的资料等。董事会及经理人员应对董 事会秘书的工作予以积极支持。任何机构及个人不得干预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