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新能源(001258) -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案管理办法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案管理办法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案 管理工作,便于公司董事充分了解董事会议案内容及相关信息,加强决策的科学 性,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议事规则》及《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述提案是指由提案人提交的需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批准后执行的事项。 第三条 本办法所述的提案范围是指《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 会、股东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以提案名义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决策的 事项。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五条 下列主体为公司董事会议案的提案人,可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经提案 人签字(盖章)的、明确和具体的书面议案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