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奥股份(30092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为: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包括公司直接或 间接控股 50%以上的子公司和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以及公司能 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在制作内幕信息知 情人档案后,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 署书面确认意见。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 案的日常工作部门,并作为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机构,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 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 作。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 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报送及时。 公司在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同时应当出具书面承诺,保证所填报内幕 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向全部内幕 信息知情人通报了法律法规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相关规定。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 1 应当在书面承诺上签字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