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奥股份(30092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 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 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 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 及相关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 有关的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