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环数控(00290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对审计委员会的组成、职责等作出规定。董事会 负责制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明确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任期、职责范围、 议事规则、档案保存等相关事项。 2.2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应当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 员会工作。其中,会计专业人士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 合下列条件之一: 2.2.1 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1.2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与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设立 2.1 公司应当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构成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2.1.1 由三名以上董事构成; 2.1.2 成员不得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2.1.3 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一章 总则 1.1 为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等工作 的监督作用,健全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 ...